|
吳冠中
前幾年和汪曾奇先生閒聊,他感慨地說自己生平兩大憾事:沒有學好外語和沒有從事繪畫,我是正好相反,我遺憾沒有從事文學創作,我們都老了,已無法互換。
我中學時代酷愛文學,主要是受魯迅先生的影響,我著迷它的小說和雜文,魯迅先生的人格魅力和它的作品的藝術魅力哺育了我的少年青年時代,他是我安身立命的楷模。搞文學的沒飯吃,家境貧寒的我不得不選擇工科,主攻的對象是數理化,對文學,那是不可能成婚的戀情,偷偷的私情。不料,我仍被文藝之魔作弄,後來由於一個偶然的機緣,我戀上了繪畫,並終於為之獻身。其實,文學也罷,繪畫也罷,都由白骨精幻變!我落入她的魔掌,被吸乾了血液和骨髓。
現在回想起來,我之所以從理工科轉入美術,究其原因,是由於當年愛好文學的感情沒有獲得滿足,這悄悄的愛情失戀了。及至邂逅美術,便旋即以身相許,填補了愛之虛空,數十年來,我一味攀登美術之巔峰,欲窮千里,路漫漫,似乎總有倩影相伴,她便是文學。
美術是視覺的。畫眼看滄桑,滄桑入畫,須由造型的規律來剖析、組織、創造賞心悅目或觸目驚心的美術作品。能深入理解,體會繪畫語言的不多,人們大都只查問畫的是什麼,表現的是什麼意思,而不易區分美之品位。文學較易直接表達思維,為了維護、闡明美術作品自身之美感功能,我開始寫文章,是進攻性的、也有防衛性的文章,我明悟魯迅當年不得不寫雜文的初衷。
我不喜歡專業畫匠,如朗世寧之流,我只愛在形象語言中表達獨特情思的畫家,如梵高和石濤。時至今日,科技發達,無需落後的手工畫匠了,但機械社會中,無價的是感情,感情太珍貴了,真情凝聚的藝術品成了鳳毛麟角。
當人們掌握了技巧,技巧就讓位於思考,畫中思或思中畫,從不同方面予人美感,我在畫之餘寫文,到在文中給予了畫中所難盡的情思。這就是我斷斷續續寫起散文的緣由。我相會有一二知己或知音在我的文與畫中探尋道隱秘的通途,看兩岸景色,其實是一番風光。
轉自《美術報》
2002.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