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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關于
廢紙回收中注意搶救有价值的圖書資料的通知
(1959年8月6日)
在全國大力開展增產節約運動中,全國各地廢品回收工作都在普遍展開。在廢紙回收中時常夾雜很多有价值的文獻和圖書資料。如上海市邑廟區在回收的三百吨廢紙中,發現有明代藏經、清代族譜和繡像小說、畫報、名人字畫与一九三四年的進步刊物“螞蟻”和一九四八年党的地下刊物“戲台的后面”等等。該區為了提高有關群眾對于文物、圖書資料的鑒別能力,由區圖書館舉辦了“文獻圖書展覽會”,起了很大作用。如果對這些有用的圖書資料不注意收集,就會給學術方面造成很大損失。另外,有些地方的圖書館和文化館在處理過去的
書刊報紙的時候,把有用的應當保存的書刊、報紙,當作廢紙出售,這是不對的。圖書館和文化館、圖書室是保藏圖書、文獻資料的地方,應當保藏一定的复本,多余的圖書可以抽出來支援新建圖書館或与其它圖書館交換。因此,各省、市、自治區文物行政部門必須注意:
一、各圖書館、文化館圖書室必須仔細地審查作為廢紙處理的書刊資料,并須報請主管机關批准,才能變賣;
二、應當与當地廢品回收机關密切聯系,并指定專人負責鑒定和挑選,以期有用的書刊資料得到保護,進一步社會主義的建設服務。至于如何進行,請各地根据當地具体情況擬訂辦法切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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