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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加入的保護世界文化 遺產的國際公約


  為了加強國際間的合作,以共同保護全人類的文化遺產,國際上有許多已經生效的關于保護世界文化遺產的國際公約。中國對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已逐漸与國際接軌,目前我國政府已批准加入的國際公約有三個,分別是:
  《關于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國際統一私法協會關于被盜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
  《關于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主要宗旨就是保護締約國的文化財產免受偷盜、秘密發掘和非法出口的危險。為此,各締約國均有義務建立保護文化遺產的國家机构,配備合格的工作人員,履行協助制訂旨在切實保護文化遺產特別是防止重要文化財產的非法進出口和非法轉讓的法律或規章草案,組織對考古發掘的監督、制訂并不斷更新一份其出口將造成文化遺產的嚴重枯竭的重要的公共及其私有文化財產的清單,對任何种類的文化財產的失蹤進行适當宣傳等職責。這里的“文化財產”一詞系指每個國家,根据宗教的或世俗的理由明确指定為具有重要考古、史前史、歷史、文學、藝術或科學价值的財產,如考古發掘或考古發現的成果,100年以前的古物、動物群落、植物群落、礦物和解剖物以及具有古生物學意義的稀有收集品和標本,有藝術价值的財產等。 為了加強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國際間協作,中國政府于1989年9月25日作出加入該公約的決定。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是基于世界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越來越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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