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批准 l991年5月30日国家版权局令第1号发布)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著作权人可以通过集体管理的方式行使其著作权。 第五十五条 本实施条例由国家版权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实施条例自一九九一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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