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艺术市场/艺术法规/文化艺术和知识产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关於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三章 专利的申请
第四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返回

 

Copyright (C) 2005 CHINA-GALLERY.COM. All Right Reserved
著作权所有 中国艺苑网有限公司